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启东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请登录】 【本地供应商注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对网上超市商品进行全网价格信息搜集

时间:18-06-11    

本报讯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商品进行全网价格信息收集,建立网上超市商品价格发布规范,对发布价格不合理的商品通知供应商修改或者进行下架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在通知中明确了价格信息来源的三种途径,一是供应商收集网上超市所发布商品近三个月在京东、国美及苏宁的官方旗舰店内自营商品的成交价格,并将这三家电商价格平均值乘以0.985系数作为依据。如这三家无官方旗舰店数据的,可提供在其他三家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内自营商品成交价格平均值乘以0.985系数作为依据。以上所有数据均需附网页截图作为依据。二是供应商收集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地方政府采购网近六个月内成交价数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复印件或扫描件(包含型号、配置、价格等信息)以及中标(成交)公示的网页截图。三是供应商收集“中关村在线”上同型号产品的价格走势图最高价及最低价截图作为依据。供应商在“中关村在线”中搜索到相应商品,在商品详情内的“报价”中找到“产品趋势”,截图“走势图”中的最高价及最低价图片。以上均无法提供依据材料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交详细情况说明。


福建省财政厅还强调,供应商要严格按要求一次性提交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交材料负相应责任。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商品价格不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记入黑名单。


(闽财)